发布时间:10-16 13:55 阅读: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怎么办?
一、了解办理条件
在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前,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资格:申请者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专业人员:需配备至少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3. 设施与制度:具备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所需的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信誉与能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且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5. 网站要求:申请应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网站名称需与备案名称一致,且网站不能放置处方药信息。对于经营性网站,需有明确的收费栏目。
二、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和基本信息。
2. 法人及股东资料:包括公司固话、法人及股东手机号、邮箱,以及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 专业人员资料: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扫描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格。
4. 网站资料:
o 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o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经营性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说明)。
o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o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5.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文件,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6. 其他材料:
o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o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o 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在线申请与提交材料
1. 在线申请: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在线申请系统(如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务网站),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 窗口提交(部分地区):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等待审核与领取证书
1. 形式审查: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 实质审核: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或类似机构)在收到受理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4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审核。审核过程可能包括现场核查,以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企业实际运营情况。
3. 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30个工作日内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领证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