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6 13:54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如何办?
一、了解申请条件
在申请之前,企业需要明确自己是否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依法设立: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相关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专业人员:需配备至少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3. 设施与制度:具备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所需的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信誉与能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二、准备申请材料
根据申请条件,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 企业资质证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如为新办企业)。
3. 网站相关材料:
o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o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包括经营性网站的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说明。
o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o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4. 专业人员资质:
o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o 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 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文件,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6.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7. 其他材料:
o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o 如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1. 网上申请:登录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务网站,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2. 窗口提交: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等待审批与领证
1. 形式审查: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 审核与审批: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或类似机构)在收到受理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4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审核。审核过程可能包括现场核查,以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3. 领证:省级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