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0 09:34 阅读:10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审批流程
一、前期准备
1.了解法规与政策
• 申请人需详细阅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
2.准备申请材料
• 申请人需按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所有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专业人员证明、网站信息、管理制度与措施等。
二、提交申请
1.选择提交方式
• 申请人可选择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省级(或市级,视当地审批权限而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利用在线申请渠道进行提交。
2.提交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固话、法人手机号、邮箱;
3)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5)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6)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7)互联网药品审核网站;
8)服务器协议彩色扫描件(例如阿里云、腾讯云服务器协议);
三、形式审查
1.审查时间
• 受理部门通常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
2.审查内容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
3.审查结果
• 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四、审核与审批
1.审核时间
•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
2.审核内容
• 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申请人的实际运营情况等。
3.审批结果
•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发证与通知
1.发证
• 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后,通常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证书。
2.通知方式
• 通知方式通常包括电话通知、短信通知或邮件通知等,具体方式视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