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0 09:32 阅读: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审批流程
一、申请准备阶段
1. 明确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
2. 准备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固话、法人手机号、邮箱;
3)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5)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6)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7)互联网药品审核网站;
8)服务器协议彩色扫描件(例如阿里云、腾讯云服务器协议);
二、提交申请阶段
1. 选择提交方式:
o 企业可以选择线上提交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务服务网站,或线下提交至政务服务窗口。
2. 提交申请材料:
o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齐全,并提交至相应的受理部门。
三、形式审查阶段
1. 审查内容:
o 受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是否符合基本的申请条件。
2. 审查结果:
o 形式审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实质审查与审批阶段
1. 实质审查:
o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评估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审批决策:
o 实质审查通过后,监管部门会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移交至省级政务受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