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9 16:37 阅读:1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
二、申请程序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固话、法人手机号、邮箱;
3)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5)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6)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7)互联网药品审核网站;
8)服务器协议彩色扫描件(例如阿里云、腾讯云服务器协议);
2.提交申请
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方式通常为线上提交至国家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并可能需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作为补充。
3.初步审核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补正材料。
4.现场核查
部分省份在初步审核通过后,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主要评估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包括专业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
5.审批发证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通常为40-60个工作日)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