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5 15:22 阅读: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申请书
o 提交书面申请书,注明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事项及理由。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o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o 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等)及个人简历,简历应包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信息。
4. 公司章程
o 提交申请单位的公司章程,展示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专业人员材料
1. 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o 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如制片人、编导、播音主持等)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简历应包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详细信息。
2. 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o 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证明其具备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三、办公场地证明
1.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o 提供申请单位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交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四、资金证明
1.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o 提供申请单位的注册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五、其他材料
1. 节目制作设备清单
o 提供节目制作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证明申请单位具备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所需的硬件设施。
2. 节目制作发展规划
o 提交节目制作发展规划,包括未来一年内的制作计划、目标、题材等,展示申请单位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规划和展望。
3. 节目制作经验材料
o 如有过去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相关材料,如节目大纲、播出证明等,可提供作为补充材料,证明申请单位具备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经验和能力。
4. 无外资承诺书
o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申请单位提交无外资承诺书,承诺申请单位中无外资成分。
5. 其他相关材料
o 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行政审批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