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5 15:21 阅读: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申请书:
• 提交书面申请书,注明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等。
• 申请书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营业执照需显示申请单位的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内容。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如已实施“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无需提供此材料)。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二、专业人员与管理制度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简历:
•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 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如制片人、编审等)的简历,同样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 这些人员应具备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 提供机构章程,明确机构的经营范围、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
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制度:
• 提供详细的节目制作管理制度,包括节目选题、制作、审查、播出等流程的管理规定。
三、办公场所与设备材料
1. 办公场所证明:
• 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以证明具备正常的办公条件。
• 办公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需求。
2. 节目制作设备清单:
• 提供节目制作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
• 设备应满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技术要求。
四、业务发展与作品材料(如有)
1. 业务发展报告:
• 提供业务发展报告,阐述机构未来的发展规划、节目制作计划等。
2. 已制作或拟制作的影视作品样本:
• 如已制作有影视作品,可提供作品大纲、播出证明等相关材料。
• 如拟制作影视作品,可提供作品策划书、剧本等相关材料。
五、其他材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等。
2.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资金证明、专业培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