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7 14:34 阅读:1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地点及流程
一、申办地点
1.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
• 申办地点: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提出申请,由总局进行审批。
2.其他机构(非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
• 申办地点:向所在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办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书面申请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办公场地证明等。
2.提交申请
• 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务网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定的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3.审核与受理
•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独立法人资格、人员配置、资金状况、工作场所及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时间通常为5-7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4.现场核查
• 根据需要,审批机构可能安排现场核查,以确认申请人的实际业务条件、设备设施及管理能力等是否符合要求。
5.审批与发证
• 经审核和现场核查(如有)合格后,审批机关将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