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7 11:12 阅读:1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流程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一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一级股东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4)一级股东工商局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5)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
6)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7)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联系电话、邮箱;
8)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业绩证明(拍摄过的作品)
9)公司固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邮箱;
10)营业执照增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11)工商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12)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彩色扫描件;
二、提交申请
准备好申请材料后,企业需按照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要求,将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或线上平台。
三、审核与决定
1. 初审:
o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复审与现场核查:
o 初审通过后,可能需要进行复审和现场核查。复审将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包括人员资质、资金状况、场地设施等。现场核查则是为了确认申请人的实际业务条件和管理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3. 决定:
o 根据审核结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批准,将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若不批准,将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及整改要求。
四、领取许可证
申请人在收到批准通知后,需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