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0 10:55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在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之前,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技术支持手段。
3.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的安全防护设施、数据加密措施、数据安全保管制度等。
5.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o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o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o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o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相关文件,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o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o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2. 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方式通常为在线提交或现场提交,具体方式需根据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而定。
3. 初步审核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4. 实质审核与现场核查
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现场核查通常包括对企业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的检查,以及对申请材料的核实。
5. 审批发证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