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1 10:13 阅读: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如何申办?
一、了解申请条件
1. 依法设立: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专业人员配备: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至少两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3. 设施与技术支持:具备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手段。
4. 管理制度健全: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企业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和基本信息。
2.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提供药学/医疗器械专业人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以及网站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明。这些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 网站信息资料:包括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机房地址等基本信息,以及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网站应完成备案手续,并提供备案信息的扫描件。
4. 管理制度文件: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相关文件,如网站安全防护设施、数据加密措施、数据安全保管制度等。同时,还需提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 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固话、法人及股东手机号、邮箱等联系方式,以及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三、提交申请
1. 在线申请: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在线申请平台(如政务服务网),填写并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 线下申请: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办理地点(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