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1 09:32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申办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 合法设立: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经营范围:企业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确保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二、专业人员要求
1. 专业人员配备:企业需配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体而言,应至少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2. 学历要求:这些专业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如药学、医学、信息技术等,以确保其能够胜任药品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
三、设施与技术支持要求
1. 专业设施:企业应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施等。
2. 技术支持:企业需具备相关的技术支持手段,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四、管理制度要求
1. 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的安全防护设施、数据加密措施、数据安全保管制度等。
2. 信息审核制度: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药品信息审核制度,对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发布的药品信息科学、准确、合法,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3. 管理制度:企业还需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发展规划、技术实施方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