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1 09:29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办理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 合法设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经营资格:企业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专业人员要求
1. 专业人员配备:企业应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2. 资格认定:这些人员中至少有两名以上需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 学历要求: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职称。
三、设施与技术支持要求
1. 设施配备:企业应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施等。
2. 技术支持:企业应具有相关的技术支持手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四、管理制度要求
1. 信息安全保障: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的安全防护设施、数据加密措施、数据安全保管制度等。
2. 信息审核制度: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药品信息审核制度,确保所发布的药品信息科学、准确、合法。
3. 管理制度:企业应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发展规划、技术实施方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申请材料要求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需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表格。
2. 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3. 专业人员证明文件:包括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 网站信息:包括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机房地址等。
5. 管理制度文件:包括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审核制度、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