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4 11:03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1. 依法设立: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资质。这是确保申报单位合法性和稳定性的基础。
2. 经营范围:申报单位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相关的内容,如药品信息咨询、药品信息发布等。
二、专业人员与设施要求
1. 专业人员配备:申报单位应至少配备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2. 设施与设备:申报单位应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数据库、网络安全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软性设施。
三、网站与信息安全要求
1. 网站资质: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依法取得ICP备案号或相关许可证书,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
2. 信息安全保障:申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网站运行的安全稳定和数据的安全传输。这包括采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和数据库技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等。
四、申请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固话、法人手机号、邮箱;
3)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5)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6)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7)互联网药品审核网站;
8)服务器协议彩色扫描件(例如阿里云、腾讯云服务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