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7 16:12 阅读:1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报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1. 合法设立: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地要求:申请者的注册地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便接受国内法律法规的监管。
二、专业人员要求
1. 专业团队配置:申请者需配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2. 资质证明:这些专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培训证书或工作经验证明等文件,以证明其专业能力。
三、设施与制度要求
1. 专业设施:申请者需拥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如服务器、信息安全软件等,以确保药品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2. 完善的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3.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申请者还需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如数据加密措施、数据安全保管制度等,以保障网站和药品信息的安全性。
四、申报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