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7 16:10 阅读:1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审批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 申请者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专业人员与团队要求
1.专业人员数量与资质
• 申请者需拥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2.团队能力
• 申请者的团队需具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能力,包括信息审核、网站运营、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三、设施与技术支持要求
1.专业设施
• 申请者需具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如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施等。
2.技术支持
• 申请者需具备相应的网站开发、维护技术,以及信息安全管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