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7 15:51 阅读:1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是由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其他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二、专业人员要求
1. 专业团队配置:申请者需拥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2. 专业能力要求:这些专业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了解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能够确保所发布的药品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三、设施与制度要求
1. 专业设施配备:申请者应具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如在中国大陆自有或租用的服务器、信息安全软件等。
2. 信息管理制度:申请者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