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7 15:12 阅读:1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报流程
一、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
二、准备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固话、法人手机号、邮箱;
3)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5)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6)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7)互联网药品审核网站;
8)服务器协议彩色扫描件(例如阿里云、腾讯云服务器协议);
三、申报流程
1. 提交申请:
o 申请者需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政务受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 形式审查:
o 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
3. 实质审查:
o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或类似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4-20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审核。审核过程可能包括对企业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的现场核查。
o 审核部门会重点检查申请者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设施与制度完善情况、网站内容合法合规性等方面。
4. 审核决定:
o 审核通过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o 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证书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o 不予批准的,会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原因及后续权利救济途径。
5. 领证与公示:
o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o 部分地区可能还会要求申请者在领取证书后进行公示,以便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