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9 16:16 阅读:14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审批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
2. 无违法记录: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二、专业人员配置
1. 专业人员数量:申请企业需配备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2. 专业能力要求: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药品信息服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为用户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答。
三、网站与信息安全
1. 网站基本要求: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2. 信息安全保障:企业需制定并执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这些措施将有效防范信息安全风险,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四、管理制度与规范
1. 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 合法性要求:企业需承诺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不从事违法药品交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