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5 09:26 阅读: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加急申请材料
一、明确加急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需要明确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加急审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一般来说,加急审批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紧急需求;二是企业具备特殊情况或紧迫需求;三是已提前与审批部门沟通并获得同意。
二、准备基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一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一级股东是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4)一级股东工商局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5)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
6)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7)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联系电话、邮箱;
8)3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业绩证明(拍摄过的作品)
9)公司固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邮箱;
10)营业执照增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11)工商调档章程彩色扫描件;
12)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彩色扫描件;
三、额外加急申请材料
在准备基础申请材料的基础上,申请单位还需要根据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额外的加急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加急申请理由说明:详细阐述企业申请加急审批的具体理由和紧迫性,如项目时间紧迫、市场需求旺盛等。
2. 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市场需求分析报告、政府支持文件等,以证明加急审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 承诺书:承诺在获得许可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审批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