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30 14:53 阅读:6
经营性ICP许可证:申办材料
一、企业基本资料
• 营业执照: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这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基本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字。
• 股东资料:包括股东身份证明(如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及股权结构图。
二、网站与域名信息
• 域名注册证书:提供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确保域名所有者为申请公司。
• 网站备案信息: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网站备案审核合格通知书复印件或网站备案号,以证明网站已完成备案。
三、业务与技术资料
•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内容。
• 技术方案:详细描述公司的技术架构、设备配置、技术标准及安全保障措施等。
•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关于公司如何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具体措施和制度。
四、财务与社保证明
• 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提供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以证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
• 社保证明:提供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社保的证明,通常要求至少提供3人近1个月的社保明细,并加盖社保查询红章。
五、其他辅助材料
• 书面申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需包含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 依法经营承诺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 公司概况介绍:对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进行说明。
• 人员身份证明:提供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确保与社保名单人员一致。
• 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如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