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30 14:51 阅读:6
经营性ICP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公司基本资料
• 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明确列明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部分省份或机构可能还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主要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公司章程与股权结构:提供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业务范围等内容。同时,需说明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
二、网站与域名资料
• 域名注册证书:提供公司所拥有的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且证书剩余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6个月。
• 网站接入协议:与服务器提供商签订的接入协议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确保企业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 网站备案信息:提供企业备案侧查页截图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人员社保与资质证明
•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至少三名企业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连续缴纳且加盖社保局公章。部分省份还要求其中至少有一名是计算机专业毕业。
• 人员身份证明:上述三名企业社保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以及他们的手机号和邮箱号码。
• 技术人员资质:如公司有执有通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业务与财务资料
•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内容。
• 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以证明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实力。如企业近期无审计报告,可提供验资报告作为替代。
• 承诺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其他辅助材料
• 书面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需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 公司概况说明:对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进行说明。
•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说明,以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
• 前置审批文件:如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例如,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 办公场所证明:提供企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企业经营场所的稳定性。
• 省级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部分省份或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额外的材料,如服务器相关资质、特定行业许可证等。因此,在申请前务必了解并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