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3 14:56 阅读:6
SP许可证书:申办要求
一、企业基本要求
1. 公司资质: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为纯内资企业,不存在外资背景。这意味着企业应已完成工商注册,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注册资本:
o 跨地区(全网)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o 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人员与社保要求
1. 专业人员:企业应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知识,以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2. 社保缴纳:
o 申办全网SP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o 申办省内SP经营许可证时,则需提供3名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技术与设施要求
1. 技术方案:企业应提供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技术方案,包括必要的技术设备、技术团队以及可行的业务开展方案等。
2. 场地与设施:企业应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包括办公场地、服务器等。
四、守法与信誉要求
1. 守法记录: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应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这包括违反电信管理法规、侵犯用户权益等行为。
2. 服务信誉:企业应具备良好的服务信誉,能够为用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这包括建立有效的客户服务体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并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口碑。
五、申请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及股东资料:提供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3. 公司章程: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4. 社保证明:根据全网或省内SP许可证的要求,提供相应员工的社保证明。
5. 专业人员资料:提供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包括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6. 业务合作协议:如与运营商或用户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需提供相关协议复印件。
7. 依法经营承诺书:提交法人签字盖公章的SP业务依法经营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