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4 08:56 阅读:6
申请出版物经营的要求
一、申请条件
1. 企业注册与资格
o 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这意味着,在申请之前,申请者需完成工商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确保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经营相关业务。
o 申请者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济实力,注册资金应达到一定规模,具体数额因地区和业务类型而异。
2. 经营场所
o 申请者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场所的面积、布局及设施需满足出版物展示、储存及销售的需要。
o 对于零售业务,需有实体店面;批发业务则需有满足存储及办公需求的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3. 人员要求
o 申请者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包括具有相关学历背景的负责人员和一定数量的专业销售人员等。特别是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o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且对出版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4. 管理制度
o 申请者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进货验收制度、退货制度等。
o 申请者还应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以确保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5. 其他要求
o 申请者需近3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o 若为外资企业或外籍人士申请,需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
二、申请材料
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
o 载明单位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等。
2. 营业执照
o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确保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经营相关业务。
3. 经营场所证明
o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房屋平面图等。
4. 人员身份证明
o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o 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如适用)。
5. 其他材料
o 申请出版物批发业务的,还需提交企业章程、注册资本数额及来源证明、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o 若为外资企业,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o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网络情况说明。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o 根据当地出版局的要求,准备上述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
o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新闻出版部门进行审核。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网上提交。
3. 审核与勘查
o 新闻出版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经营场所和相关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 颁发许可证
o 审核通过后,新闻出版部门将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不符合要求,将告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