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03 10:34 阅读: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要求是什么
一、软件本身的要求
1. 原创性和独创性:
o 原创性:软件必须是由开发者独立创作完成的,不能抄袭或剽窃他人的成果。
o 独创性:软件在功能上或表现形式上应具有独特性,不能过于简单或模仿其他软件。
2. 可表达性:软件必须能以某种形式(如源代码、目标代码等)被表达出来,以便他人理解和使用。
3. 固定性:软件必须被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如磁盘、光盘等,以便长期保存和传播。
4. 发表性: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前,软件应当已经发表,即向公众提供。
二、申请人的要求
1. 资格要求:
o 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作为申请人。
o 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组织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2. 权利要求:申请人必须是软件的著作权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让人等。如果是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的软件,应提交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以证明其权利归属。
三、申请材料的要求
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o 需如实填写软件的基本信息、申请人的信息、权利归属情况等。
o 申请表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 软件的鉴别材料:
o 源程序:提供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并标注页号。
o 文档: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同样提供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并标注页号。
3. 身份证明文件:
o 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o 代理人身份证明(如适用):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 其他证明文件:
o 权利归属证明:如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下达任务书等。
o 非职务开发证明(如适用):如申请人为自然人且软件为非职务开发,需提供非职务开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