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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转移与转让
一、概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著作权法规定,对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在特定情况下,这些权利可以发生转移或转让。
二、转移与转让的定义
• 转移:通常指的是在特定事件(如著作权人死亡、法人组织变更或终止)发生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自然发生的。
• 转让:则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法律行为,将其对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性权利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
三、转移的情形
1. 自然人死亡:根据《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通常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在著作权人(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性权利,但署名权除外。
2. 法人组织变更或终止:当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若该组织发生变更或终止,其著作权在法定保护期内将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若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组织,则由国家享有。
四、转让的流程与要求
1. 签订转让合同: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2. 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需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并在线填写申请表。
3. 办理登记: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办理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提交申请后,需等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相关机构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颁发新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完成转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