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31 15:51 阅读: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报条件
一、软件作品要求
1. 原创性与表达形式:
o 软件作品必须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完成,具有原创性。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的表达形式,而非其思想、概念、算法等。
o 软件作品应包含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如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等。
2. 固定性与可感知性:
o 软件作品必须已经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ROM等,或通过其他方式使其可被感知、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传播。
3. 发表要求:
o 软件作品在申请著作权登记前,通常应已经发表。发表的方式包括出售、向公众提供复制件或其他方式公开软件。
二、申请人资格
1. 主体适格:
o 申请人必须是软件作品的开发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组织或个人。这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权利归属明确:
o 申请人需确保对所申请登记的软件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或已获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
三、申请材料要求
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o 申请人需填写完整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提供软件的基本信息、开发者信息、著作权归属等内容。
2. 软件鉴别材料:
o 申请人应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主要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这些材料应能充分证明软件的原创性和完整性。
o 程序鉴别材料通常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鉴别材料,文档鉴别材料则包括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
3. 身份证明文件:
o 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自然人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等。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o 如果软件作品是合作开发的,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
o 如果软件作品是在原有软件基础上进行开发的,应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o 如果申请人为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承受人,应提交相应的权利转移证明文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遵守法律法规:
o 申请人应确保所申请登记的软件作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2. 材料真实有效:
o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
3. 及时缴纳费用:
o 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
4. 关注审批进度:
o 申请人可以关注国家版权局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官方网站,及时了解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审批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