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7 09:52 阅读:6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合法主体资格:申办者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并已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证件。
2. 经营范围明确:申办者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且与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类别相符。
二、经营场所要求
1. 场所适应性:申办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这些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2. 布局合理:经营场所的布局应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3. 设施完备:经营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食品安全制度:申办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申办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3. 培训与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相关培训,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申请材料要求
1. 申请书:申办者应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明确申请事项、理由和依据。
2. 证明文件:申办者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布局图与设备清单:申办者应提供经营场所的布局图和设备设施清单,以证明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4.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办者应提交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包括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
5. 其他材料: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申办者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等。
五、审查与核查要求
1. 书面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现场核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