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7 09:45 阅读:6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一、经营场所条件
1. 场所适应性:
o 申报者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这些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以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2. 设施与设备:
o 场所内应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这些设施设备的存在旨在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在加工、贮存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条件
1. 管理人员与制度:
o 申报者需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同时,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这些制度和人员的存在旨在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2. 工艺流程与设备布局:
o 申报者的经营场所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以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这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三、人员资质与健康条件
1. 从业人员健康:
o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确保无传染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健康问题。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之一。
2. 培训与教育:
o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相关培训,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这有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