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1 15:13 阅读:7
营业性演出许可服务申办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经营范围: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演出经纪”或相关表述,表明其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资格。
二、专业人员与设施要求
1. 专业人员:申请人需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演出经纪人员,通常要求至少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并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或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2. 固定工作场所:申请人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用于日常办公和经营活动。办公场所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和便利。
3. 设施设备:申请人需具备与所申请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设施设备,包括必要的演出器材、设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三、申请材料要求
1. 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事项、理由和计划等。
2. 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需加盖公章。
3.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包括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且需确保专职演出经纪人工作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4. 办公场所证明:如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一致,且用途为办公。
5.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申请人具备与所申请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6. 演出活动计划:包括演出时间、地点、内容、演员阵容等详细信息。
7. 其他相关材料:如与演出活动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以及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审批流程与要求
1. 申请提交: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审批机构。
2. 材料审核:审批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审批机构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或重新提交。
3. 现场核查:在必要时,审批机构将对申请人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核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4. 审批决定: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审批机构将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