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8 13:37 阅读: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机构
一、零售业务审批机构
对于从事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碟、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碟、高密度只读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零售、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通常是县级新闻出版局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交申请
二、批发业务审批机构
对于从事上述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即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三、审批流程概述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对应的审批机构提交申请。
2. 材料审核:审批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3. 实地考察(如需要):对于部分申请,审批机构可能会进行实地考察,以了解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情况。
4. 审批决定:在审核和实地考察(如适用)通过后,审批机构将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