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10 09:07 阅读:8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怎么样办理手续
一、申请条件
1. 依法设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 专业人员: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技术人员: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二、申请流程
1. 前期准备
o 了解要求: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指南或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o 准备材料:根据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公司固话、法人股东手机号、邮箱。
法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名药品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
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
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核发申请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如适用)。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适用)。
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的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等。
2. 提交申请
o 网上提交:申请人可以登录所在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或“在线申请”栏目,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o 窗口提交: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理窗口。
3. 受理与审查
o 形式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o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受理机构(如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在14至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包括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情况、药学或医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等。
4. 审批与发证
o 审批决定:实质审查结束后,受理机构会作出审批决定。若审批通过,将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若不予批准,会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o 证书领取:受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