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6 14:20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怎样审批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的审批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严格标准的过程。以下是详细的审批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审批机构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的审批机构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者需要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批条件
在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证之前,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2.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3.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 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三、审批材料
申请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供审批: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3.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6.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7.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四、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申请材料,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2. 初步审核: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将进行现场核查;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 现场核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资质、设施与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
4. 审批发证: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40-60个工作日内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不符合要求,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