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4 10:54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依法设立: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资质。这是保证申请单位合法性和稳定性的基础。
2. 遵守法规:申请单位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合法、合规。
二、专业人员与设施
1. 专业人员:申请单位应配备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将负责审核网上发布的药品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
2. 设施与制度:申请单位应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及相关制度。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数据库、网络安全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软性设施。
三、网站与信息安全
1. 网站资质: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依法取得ICP备案号或相关许可证书,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
2. 信息安全:申请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网站运行的安全稳定和数据的安全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