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8 09:31 阅读: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审批流程
一、申请提交
申请主体:
•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有意向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需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固话、法人手机号、邮箱;
3)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5)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身份证扫描件;
6)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7)互联网药品审核网站;
8)服务器协议彩色扫描件(例如阿里云、腾讯云服务器协议);
提交方式:
企业需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政务受理部门。
二、形式审查
审查部门:
省级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
主要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基本符合性。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受理部门将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至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或相应的审批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
三、实质审查与审批
审查部门: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或相应的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深入的实质审查与审批。
审查内容:
1. 企业的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有效性。
2. 专业人员配备:确认企业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及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评估企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4. 药品信息来源:核查企业提供的药品信息是否合法、真实、安全。
审批结果:
审批部门在综合评估后,将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批准,将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移交回省级政务受理部门;若不批准,将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四、证书发放
发放部门:
省级政务受理部门在收到证书后,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或选择邮寄等方式发放证书。
领取方式: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或等待邮寄到达。领取时需携带相关证件以便核对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