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8 09:11 阅读:1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企业资质:申请者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专业人员:申请者需具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技术支持手段。具体而言,应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3. 管理制度:申请者应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的安全防护设施、数据加密措施、数据安全保管制度等。
4. 信息来源:申请者需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材料
1. 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彩色扫描件;公司固话、法人及股东手机号、邮箱等联系方式;法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 专业人员资质:两名以上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网站负责人的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如适用)。
3. 网站及域名证明: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4. 管理制度文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文件,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 其他材料:包括《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如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2. 在线申请: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在线申请平台,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部分地区可能仍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3. 材料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者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4. 审核发证:经审核通过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制作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