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14 14:39 阅读:7
文网文经营许可证范围
一、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概念
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国家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如提供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网络展览比赛等服务的,必须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并取得文网文经营许可证。
二、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的主要范围
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的涵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网络音乐娱乐:
o 包括网络音乐的制作、发布与推广,在线音乐播放服务,以及音乐创意、音乐人才交流平台运营等。
2. 网络演出剧(节)目:
o 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的制作与播放,以及网络演出活动的组织与推广。
3. 网络表演:
o 包括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等提供的实时或非实时的网络表演服务。
4. 网络艺术品:
o 包括网络艺术品的展示与销售,艺术品鉴定、评估服务等。
5. 网络动漫:
o 包括网络动漫的制作、发行与播放,以及动漫衍生品开发与销售。
6. 网络展览比赛:
o 包括通过互联网对外展示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和比赛活动。
7. 其他互联网文化活动:
o 如网络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下载的服务等。
三、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的特别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与互联网相关的文化活动都需要申请文网文经营许可证。例如,网络小说、教育、医疗、培训、金融、旅游、美食、体育、聊天、电商、新闻资讯等不属于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此外,随着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如《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废止,自该日起网络游戏经营企业无需申请办理文网文经营许可证。
四、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申请文网文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 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 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