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13 09:52 阅读:8
直播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吗
一、直播是否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1直播的定义与分类
直播是指通过互联网实时传输音视频内容,实现与观众的实时互动。直播内容涵盖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娱乐、教育、游戏、电商带货等。根据直播平台的不同,直播可以分为自建直播平台(如网站、APP、小程序等)和第三方平台直播(如抖音、快手、视频号等)。
1.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由文化行政部门颁发,针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的一种行政许可证件。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直播作为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一种,自然也在其适用范围内。
1.3直播是否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自建直播平台:对于自建直播平台(如网站、APP、小程序等)的直播从业者而言,由于他们直接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直播服务,属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因此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第三方平台直播:对于仅在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第三方平台开直播的从业者而言,由于他们并不直接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直播服务,而是借助第三方平台的技术和流量进行直播,因此通常不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三方平台对直播从业者有特定的资质要求,直播从业者仍需按照平台要求办理相关证件。
二、法律依据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直播作为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一种,自然也在其适用范围内。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直播人员签署直播公司属于经营性演出活动,因此必须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才能与直播艺人签约。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直播公司与直播艺人之间的签约行为,而非所有直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