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09 16:16 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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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资料
一、基础资料
1. 申请书:明确表述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及理由。
2.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详细填写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证明申请单位的合法经营资格,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图: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并附上股权结构图,明确公司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二、人员资料
1.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提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上详细的从业简历,证明其具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2.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提供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这些人员需具备与互联网文化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场地资料
1.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文件,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固定场所。工作场所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合法。
2. 设备清单:提供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等。这些设备应满足业务需求,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支持。
四、业务资料
1. 业务说明:详细描述申请单位所从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类型、内容、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等。
2. 网站域名证书及服务器租赁合同:提供公司网站的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服务器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应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在互联网上开展文化活动的技术能力和条件。
3. 技术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说明:如涉及网络游戏等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需提供相关的技术方案和安全管理措施说明。这些说明应详细阐述技术实现方式、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五、其他资料
1.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提供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文件,证明申请单位的资金来源合法、数额充足,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2.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如版权证明、内容审核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