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2 13:30 阅读:5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一、概述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或“网文证”,是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颁发的一项行政许可证件。它针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如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等)的企业或单位。
二、办理部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部门主要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这些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o 申请书。
o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o 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o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o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o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o 依法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如网站的域名证书、业务说明(包括业务内容、运营模式等)、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人员社保证明等。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3. 审核:
文化行政部门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4. 批准与发证:
如果审核通过,文化行政部门会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申请人需持领取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如果不批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周期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材料准备的时间、提交材料后的初审时间、受理时间以及最终的取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