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2 11:30 阅读:5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代办材料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化经营活动日益增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成为企业合法开展此类业务的必备资质。
二、代办所需主要材料
1. 基本资料
o 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确保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相关内容。若经营范围不符,需先办理增项。
o 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确保公司组织结构和运营规范。
o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身份。
2. 业务相关材料
o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填写并提交详细的设立申请表,需加盖公章,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o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提供公司所使用域名的相关证书,确保网站运营合规。同时,需提交网站内容的详细说明,包括网站版块、内容分类等。
o 业务发展说明:阐述企业基本状况及产品介绍,围绕申请的经营项目进行逐项分析,包括盈利模式、发展战略、主要策略及具体措施等。对于特定类型的网络文化活动(如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等),还需提供详细的业务说明和分成比例等内容。
3. 人员与场地材料
o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提供从事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如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等。根据要求,通常需要至少8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o 工作场所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合法证明,如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也需提供相应证明。
4. 其他补充材料
o 验资报告:对于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如发行虚拟货币等),可能需要提供验资报告以证明企业的注册资本达到要求。
o 委托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o 企业股权结构图及承诺书: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书,确保企业符合外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