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3 17:34 阅读:5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服务代理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申请书及申请表
o 申请书需详细阐述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业务范围等,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o 填写并提交《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明确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及理由等。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o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确保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相关内容。若经营范围不符,需先办理增项。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o 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身份。
4. 公司章程及复印件
o 提供公司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确保公司组织结构和运营规范。
二、业务运营材料
1.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o 公司需拥有一个网站,且网站内容和版块需符合文化部的要求。
2. 技术保障方案和设备清单
o 提交技术保障方案和技术保障设备的清单,以证明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条件。
3. 安全管理制度
o 提供公司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
三、人员资质材料
1. 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简历
o 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上详细的从业简历,以证明其具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2.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o 提供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和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