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3 17:32 阅读:6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服务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
o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o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网络文化经营”或“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相关内容。
o 公司注册资金需符合当地要求,通常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股东不能含有外资成分。
2. 法人和股东信息:
o 包括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简历。
o 如果股东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终版章程。
o 需提供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明材料,明确公司的股权构成及股东信息,并承诺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分。
二、业务相关材料
1. 业务发展报告:
o 详细阐述公司的业务内容、发展规划、运营模式等,确保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o 报告需包括网络文化产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如产品或服务的内容、特点、目标用户等。
2. 网站及域名信息:
o 公司需拥有一个网站,且网站内容和版块需符合文化部的要求。
o 提供公司网站的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确保网站域名已注册并有效。
o 提交网站搭建完成的相关证明,如网站截图、服务器租赁合同等。
3. 业务详细说明:
o 根据申请的具体业务类型(如游戏产品、动画动漫、音乐娱乐、展览比赛、演出剧节目等),提供详细的业务描述和说明。
o 如果申请的业务涉及动漫、音乐等需要版权证明的内容,还需提供相应的版权证明文件。
三、管理制度与文件
1. 经营管理制度:
o 提交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审核制度、用户权益保护制度、版权保护制度等。
o 制度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o 填写并提交《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o 申请表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明确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及理由等。
3. 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
o 根据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