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3 17:28 阅读:8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服务办理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并确保公司注册资金符合规定(通常要求100万以上),股东不能含有外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网络文化经营”或类似表述。
2. 法人和股东信息:包括法人和主要股东的身份证信息、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 专业人员资质:公司需有至少8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专业人员,提供他们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业务相关材料
1. 业务发展报告:详细阐述公司的业务内容、发展规划、运营模式等,确保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 网站及域名信息:提供公司网站的搭建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与业务发展报告一致。
3. 业务详细说明:根据申请的具体业务类型(如游戏产品、动画动漫、音乐娱乐、展览比赛、演出剧节目等),提供详细的业务描述和说明。
4. 版权证明:如果申请的业务涉及动漫、音乐等需要版权证明的内容,需提供相应的版权证明文件。
三、管理制度与文件
1. 经营管理制度:提交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审核制度、用户权益保护制度、版权保护制度等。
2.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填写并提交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正式申请表,需加盖公司公章。
3. 申请书:提交正式的申请书,明确阐述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原因、目的及承诺等。
4. 资金来源证明:提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
5. 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根据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股权结构图、承诺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