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9 13:39 阅读:8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申请表格
o 填写并提交《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表中需详细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范围、拟开展的网络文化活动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2. 营业执照及章程
o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确保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相关内容。
3.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料
o 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从业证明。这些材料需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并附上详细的从业简历,以体现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二、经营资质与技术能力证明
1. 业务说明与发展规划
o 提供详细的业务说明,包括企业的业务模式、服务内容、盈利方式等。
2. 技术人员资质
o 提供从事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和职称证明等复印件。这些材料需证明企业具备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技术实力。
3. 技术保障方案
o 提交技术保障方案和技术保障设备的清单,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条件,能够保障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
三、场地与设备证明
1. 工作场所证明
o 提供企业工作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这些文件需证明企业拥有合法、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具备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场地条件。
2. 设备清单
o 提供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等。这些设备需满足业务开展的技术要求。
四、版权与合规证明
• 版权资料:如申请涉及音乐、动漫、游戏等内容,需提供相关的版权证明文件,以证明企业拥有合法使用这些内容的权利。
• 合规性文件:包括消防安全及网络安全批准文件、自有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网络拓扑结构图等,以证明企业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和场所使用等方面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五、其他材料
• 企业股权结构图及承诺书: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图,明确公司的股权构成,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外资的承诺书。若公司股东中含有企业法人,还需提交企业法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 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根据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纳税证明等)、管理人员社保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