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9 10:32 阅读:9
怎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概述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网文证”或“文网文”,是由国家文化部门(现由文化和旅游部负责)颁发的一项行政许可证件。它针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如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等)的企业或单位。
二、申请条件
1. 企业资质:
o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不含外资成分(需追溯股权)。
o 公司注册资金需达到一定要求(如100万以上),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或具体业务类型而异。
2. 经营内容:
o 拟开展的网络文化经营活动需明确且属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管辖范围,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基础设施:
o 拥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和必要的资金。
o 拥有确定的域名和公司网站,且网站内容与公司业务发展报告一致。
4. 人员要求:
o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专业人员。具体数量和专业要求可能因地区或具体业务类型而异,如某些地区或业务类型要求公司有8名专业人员,且需计算机专业毕业。
5. 管理制度:
o 已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障用户信息和网络安全。
6. 其他要求:
o 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o 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但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三、申请材料
1. 基本材料:
o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加盖公章)。
o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o 网站的域名证书。
2. 业务相关材料:
o 业务说明(包括业务内容、运营模式等)。
o 如申请音乐或动漫类业务,需提供相关的版权资料。
3. 场所与人员材料:
o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o 人员社保证明。
o 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4. 其他材料:
o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加盖公章)。
o 经营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o 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分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o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租赁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