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9 09:24 阅读:9
哪些业务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互联网文化活动定义
•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二、需要办理文网文的业务类型
1. 网络游戏运营:包括网络游戏的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以及网络游戏运营等,均需要取得文网。
2. 网络音乐娱乐:提供在线音乐播放、下载、上传等服务的平台,如音乐APP、在线音乐网站等,也需要办理文网文。这些平台上的音乐作品属于互联网文化产品,其传播行为需受到相应管理。
3. 网络演出剧(节)目:通过网络直播、点播等方式传播的各类演出剧(节)目,如网络直播演唱会、话剧、舞蹈等,均需要取得文网文
4. 网络艺术品展示与交易:提供艺术品在线展示、拍卖、交易等服务的平台,如艺术品电商网站、在线画廊等,同样需要办理文网文。
5. 网络动漫与漫画:提供在线动漫、漫画观看、下载、上传等服务的平台,如动漫APP、在线漫画网站等,也需要取得文网文。
6. 其他互联网文化活动:除上述类型外,还有其他一些互联网文化活动也可能需要办理文网文,如网络文学、网络文化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