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4 09:55 阅读:29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清单
一、基本材料
1. 申请书:申请者需填写并提交《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明确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及理由等。申请书需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
o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确保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相关内容。
o 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运营规范。
3. 验资报告:对于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如发行虚拟货币等),申请者需提供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达到法定要求(如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人员要求
1.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明:
o 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o 若为法人股东,还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及章程的彩色扫描件。
2. 从业人员资质证明:
o 提供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和身份证明文件。
o 根据规定,申请者需至少提供8名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中至少两个为计算机专业。
3.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上述人员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场地证明
1.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o 提供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合法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o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应保持一致。
2. 设备清单:提供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等,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支持。
四、网站及域名相关
1. 网站域名证书:申请者需提供公司网站的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确保网站内容和版块符合文化部的要求。
2. 网站内容说明:提供网站内容的详细说明,包括网站的服务内容、运营模式、安全保障措施等。
3. 技术保障方案:提交技术保障方案和技术保障设备的清单,以证明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