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3 16:29 阅读:20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 申请书
o 申请者需填写并提交《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明确阐述企业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等。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o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确保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相关内容。
3. 公司章程及复印件
o 提交公司章程的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运营规范。
二、人员资料
1.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身份证明
o 提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上详细的从业简历,以证明其具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2. 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o 提交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和身份证明文件。根据规定,申请者需至少提供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及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具体数量可能因地区和业务类型而有所不同。
三、资金与信用资料
1. 资金来源及数额证明
o 对于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如发行虚拟货币等),申请者需提供验资报告等资金来源及数额的证明文件,确保注册资本达到规定要求(如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信用证明文件
o 如银行资信证明等,以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
四、场地与设备资料
1. 经营场所证明
o 提供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以证明企业具备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场地条件。
2. 设备清单
o 提交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等,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支持。
五、其他资料
1. 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明材料
o 提供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明材料,明确公司的股权构成及股东信息。股权需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以及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外资的承诺书。
2.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o 申请者需拥有一个符合要求的公司网站,并提交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网站内容和版块需符合文化部门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