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18 09:47 阅读: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书面申请及申请表:申请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述申请目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业务范围,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该表需详细填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申请的具体节目制作类别、内容概述、预期播出平台等。
2. 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业务范围。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证明其组织机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专业资质与人员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申请单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申请单位需提交主要管理人员(至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这些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节目制作经验和专业能力,以确保节目制作的质量和效率。
3.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申请单位需提交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如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这些证书应真实有效,能够证明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公司章程与股东材料
1. 公司章程:申请单位需提交公司章程副本,以证明其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股东材料:申请单位需提交公司股东名册或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股东结构和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如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股东为企业,需提供其章程(并追溯完整股东信息)。
四、办公场地与设备材料
1. 办公场地证明:申请单位需提交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证明其对场地的合法使用权。同时,还需提供场地平面图、现场照片或平面图等,以证明场地满足节目制作的实际需要。
2. 设备清单:申请单位需提交节目制作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这些设备应满足节目制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五、发展规划与节目制作材料
1. 节目制作发展规划:申请单位需提交节目制作发展规划,包括未来一年内的制作计划、目标、题材等。这有助于审批机关了解申请单位的节目制作方向和能力。
2. 节目制作经验材料:如有,申请单位可提供过去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相关材料,如节目大纲、播出证明、收视率报告等。